关于做好2025年暑期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24浏览次数:12

各部门(单位):​

暑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苏教办安函〔2025〕7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5〕8 号)等文件精神,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暑期校园安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1.各部门(单位)提醒教职工妥善保管自己的财产物品,私家车不要长期停放在学校,避免突发次生灾害。​

2.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教职工安全宣传教育,坚决杜绝酒驾行为。

3.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注意个人安全。​

4.各二级学院要利用多种形式普及防诈反诈知识,遇转账要求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鼓励师生安装反诈APP。

5.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家校联动,掌握学生动态,了解学生心理状态,提醒学生严禁到陌生水域游泳戏水,遇他人溺水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科学施救。​

二、细化隐患排查整改

1.假期离校前,各部门(单位)须加强所辖办公、教学、实验实训等场所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关闭门窗,切断非必要水、电、气。

2.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暑期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筑施工场所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3.各二级学院提醒23级学生离校时把自己所属电动自行车带出校园;提醒24级学生,无法将电动自行车带走的,妥善停放在停车区域,不得堵塞应急通道。

三、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1.紧盯重点区域

学生宿舍: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杜绝人走设备持续充电、乱扔烟头及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定期开展安全检查。​

食堂后厨:加强从业人员消防培训,严格执行排油烟设施季度清洗、“灶管阀” 每日检查制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阻断装置,确保 “人走阀关”。​

校园动火作业: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动火作业审核审批,落实“六必须” 要求,坚决杜绝因违规操作引发火灾事故。​

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停放区域与充电设施建设,严厉查处“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

第三方培训机构: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自知、自查、自改”机制,完善“三防”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2.深化专项行动​

各部门(单位)要以推进“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系列活动为抓手,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的浓厚氛围,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其他要求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暑期值班制度,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做好记录与信息报送工作。遇重大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切实履职尽责,确保师生暑期生活安全祥和。


                                          保卫处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