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25-02-28浏览次数:10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苏财院〔2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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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校园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依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技术规范》《学校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落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近期安全专项检查整改意见,结合学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目标

宣传教育为主,推进专项治理。通过优化停放充电等设施建设,劝导毕业生车辆有序退出校园,引入第三方共享单车等途径,逐步控制校园电动自行车数量,预防和减少校园交通、消防、治安等多种风险隐患和安全事故。

二、工作措施

1.宣传教育

通过交通安全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电子大屏、展板横幅、手机QQ群发等形式,广泛开展配戴安全头盔、不超速、不载人、不违规充电、不乱停乱放等师生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宣传教育,营造文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优化校内电动自行车行驶路线和停放区域。在重点路段画设斑马线和电动自行车专用道路标识,在重要道口安装电动自行车专用交通标牌。

2.加强管理

加强保卫人员、安保人员值班值守,在重要路口指挥劝导;校卫队和大学生安全教育实践部志愿者在高峰时段和重点区域引导;利用校园道路监控系统违规抓拍等措施,加强校内电动自行车骑行安全管理。做好毕业生电动自行车退出校园管理,帮助毕业生做好废弃车辆清理,劝导毕业生电动自行车不在校园内买卖流转。

3.完善实施

为保障消防等应急车辆畅通,在学生社区划定电动自行车禁停区,在教学区划定电动自行车禁行区。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安全检查整改建议,进一步完善与改进校园电动自行车专用充电设施,在校园西北角等区域规划建设校园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

监管部门对保安、保洁、维修等专用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审核,保卫处制作发放专用号牌。

三、职责分工

1.保卫处负责联合相关部门规划电动自行车禁停区、禁行区,画设电动自行车专用路线、安装交通标识以及电动自行车校园安全的宣传教育等统筹协调工作。依法依规对校园电动自行车违规和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对严重违反交通和道路相关法规的行为及时报警处理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2.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负责做好对使用电动自行车师生的宣传和教育管理,做好毕业生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校园宣传动员,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等工作。    

3.学生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督促物业管理人员做好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学生社区电动自行车禁停区的规划和管理。

4.总务处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管理措施做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及相应充电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等工作。

5.各部门(单位)负责对本部门和监管的第三方机构电动自行车使用人的宣传教育,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在专项整治的宣传动员、推进落实等方面,做好分析研判,及时关注妥善解决涉电动自行车使用等师生关切。保卫处要做好专项整治形势研判、预警提示等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平稳推进。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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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8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5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