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3月19日,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发生车辆冲撞事件,教训极其惨痛。为落实3月20日学校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共创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广泛开展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1.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
2.各二级学院要特别加强对在校驾驶机动车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
3.校院两级安全教育实践部,组织一次校园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4.各班级组织一次《遵守交通法规,保护人身安全》的主题班会。
二、深入开展校园交通安全风险“自查自纠”
1.校园所有道路实行限速通行,在确保安全行车的情况下,机动车校内环线道路全程时速不得超过30 公里,支线道路全程时速不得超过 20 公里;
2.校园内所有车辆停车必须规范停车入位,未施划停车位区域禁止停车;
3.校内所有行驶车辆必须礼让行人,不得与行人抢行。
4.在学生流动高峰期(上课、放学、课间),道路拥挤路段禁止机动车通行;
5.严禁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6周岁以上人员;严禁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严禁电动自行车超速超载、乱停乱放行为;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楼宇室内;严禁电动车违规充电。
三、积极配合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1.学校将严格执行学校交通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对校园内机动车辆行驶、停放行为进行检查督查;
2.落实师生流动高峰期定人定时定岗执勤制度,防止人车混行;
3.实行校园交通违规行为通报制度,每月1日和15日通过电子大屏和简报通报校园交通违规行为;
4.经营车辆和施工车辆实行限时行驶,防止在师生流动高峰期驶入校园。
5.4月中旬将集中组织校园废弃车辆清理工作,清除校园内长期停放的无主车辆,包括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等。
四、大力倡导师生在校园内安全出行、文明出行、低碳出行
1.无特殊情况,校内交通不骑电动自行车;
2.建议驾驶机动车的师生员工错峰出行;
3.尽量不在景观大道(大理石路面)驾驶机动车,防止导致路面破损;
4.爱护校内交通安全设施;
5.对不文明驾车行为进行劝导,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
五、违章管理
1.校园监控对超速行车、违规行驶、违规停车等行为进行抓拍,留存摄录像证据,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当事车车主予以警告,并通知所在部门(监管部门),连续违规三次,将对当事车辆采取禁止入校等措施;
2.车辆违章情况记入当事人和所在部门安全记录,每月在全校范围内通报并纳入年终安全考核。
3.在校学生的摩托车禁止进入校园。
4.非机动车停放在指定的车位(棚)内,禁止停放在楼宇室内、墙角、梯下等地方,未按照规定乱停乱放非机动车,按照学校2023年11月2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处理。
六、驻校机构(单位),适用本通知各项管理措施,监管部门承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