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进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 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教安函〔2024〕10 号)《关于集中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夜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安函〔2024〕12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学校消防安全教育与演练工作走深走实。决定开展校园电动自行车突发火灾应急处置演练。现通知如下:
一、演练时间:2024年6月20日下午4:30
二、演练地点:文渊楼西北方向小广场
三、参演人员:保卫处、消防监控室人员、安保人员、消防志愿者、安全教育实践部学生
四、观摩人员:物业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各部门安全员、驻校机构负责安全的工作人员
五、演练内容:校园电动自行车火灾处置
六、友情提醒:请社区教育管理服务中心、总务处通知物业人员,后勤服务中心通知食堂工作人员,国资处通知驻校机构负责安全的工作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参加观摩。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