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省教育厅、综治办、公安厅《关于开展“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和“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地各高校申报,省教育厅、综治办、公安厅初审,专家组现场考核,拟授予南京市鼓楼区等13个县(市、区)“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拟授予东南大学等23所高校“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高校”称号,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8年6月4日至6月10日。如有异议,请向我厅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反映。联系电话:025-83335661。
附件:1. “江苏省平安校园建设示范县(市、区)”名单.doc
省教育厅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