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寒假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2浏览次数:11

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函〔20258号)精神,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假期平安、祥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寒假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压实安全责任,做到放假不放松、过节不脱节。

二、深化隐患排查

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开学前分别开展拉网式安全大排查,重点针对办公室、储藏室、宿舍、食堂、图书馆、教学楼、实验室、建筑工地、危化品仓库等重点场所,配电室、化粪池、水电管井等重点部位开展检查排查,做到立查立改,不留隐患。

三、加强安全教育

各部门(单位)、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通过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一次安全警示宣传。各二级学院还要重点加强学生矛盾排查化解及防诈骗、防欺凌、交通出行安全(严禁酒驾醉驾)、用火用电安全等方面警示教育,加强假日期间留校学生教育管理,确保留校学生安全可控。

四、严格值班值守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渠道,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核实处置并及时按程序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保卫处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