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安全工作检查要求,结合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对校园骑乘电动自行车的师生员工做如下安全提示。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单位)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一、进出校园请佩戴安全头盔。头盔,只需要一个理由,它能保护生命安全,更是对自己、家人和社会的一份责任!在校园内骑乘电动自行车也请戴好安全头盔。
二、主动为电动自行车登记证牌,不驾驶无证牌电动自行车,拒绝购买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三、不违规载人,不超速度行驶,不在道路上随意穿行,转弯时须提前减速慢行,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多人并排骑行,逞能飙车、双手撒把、勾肩搭背、追逐嬉戏等。
四、养成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良好习惯。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停车区或车(棚)内,禁止停放在楼宇室内、墙角、梯下、架空层等区域,禁止在交通主干道、消防通道、应急救援通道、盲道等禁停区停放。在未设停车区临时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禁止在楼宇室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私拉插线板等飞线方式违规充电。
六、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社会公德,争当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宣传者、践行者和维护者。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校园平安,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